第七百六十二章 有關系了不起?-《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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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懂還嘴硬,我找你個懂的人教教你們!”老韓回頭看向兒子。

    韓申當即掏出手機,撥通弟妹的號碼。

    簡單說了下最低安全配員的事,隨即把手機遞到楊三旺面前。

    “這是做什么,找關系,找人說情?”

    “我韓正先遵紀守法,用不著找關系,更用不著找人說情,我是找人給你們普法。”

    “你找的誰?”

    “懂法的人,趕緊接,你聽聽人家怎么說。”

    楊三旺看了看桌上印有交通部長江港監局字樣的公文包,猶豫了一下接過手機,就聽見電話那頭有個女的用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問:“您好,請問您是無江地方海事處的同志嗎?”

    “是,請問你哪位?”

    “我姓韓,叫韓向檸,我在濱江海事局安檢科工作。”

    韓向檸遙望著江上正在返航的小001,如數家珍地說:“關于內河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員,交通部1997年確實頒布過規則,也就是您剛才所說的1997年的交通部7號令。但在《規則》實施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實際問題。”

    眼前這個船老大果然有點關系。

    楊三旺定定心神,下意識問:“什么問題?”

    “首先,當時制定《規則》主要考慮的是為了與我國已加入的國際公約接軌。體現我國在交通方面堅持沿海向國際公約靠攏,內河向沿海靠攏,逐步走內河、沿海統一原則,大方向無疑是正確的。

    但由于目前我國內河航行船舶與沿海航行船舶、以及國際航行船舶的巨大差異,導致制定《規則》時兩者不能統一,即使統一了也很難兼顧各自的實際情況。”

    韓向檸頓了頓,耐心地解釋道:“您在一線執法,內河船舶的情況您最清楚,從國內內河三等船舶和四等船舶的實際情況看,其船型、結構和相應的配套設施根本不可能滿足配員要求。

    比如五百噸的船,就要十一個船員。船就那么大,讓那么多船員住哪兒?

    從經濟角度出發,十一個船員以人均工資一千元計算,光工資一項支出,一個月就要一萬一千元,而一條五百噸的內河貨船一個月能賺到這么多錢嗎?顯然是不可能的,可以說《規則》的要求與實際經濟效益嚴重不匹配。”

    電話里的女人不只是同行,而且很專業。

    楊三旺愣住了,一時間不知道怎么往下接。

    韓向檸深吸口氣,接著道:“所以《規則》一開始施行就遭到江南、浙海和東海等地港監發證機關的異議,紛紛要求降低配員標準。

    國家港務監督局,也就是現在的交通部海事局,先是在98年9月以港監字251號文下發了《關于執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有關問題的批復》,對內河船舶最低配員標準作了調整。

    緊接著,又于上個月以港監字313號文下發了《關于修正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表的通知》,對內河船舶的配員再次進行了修正,大大減少了最低配員人數。

    97年頒布的那個《規則》,至少在內河船舶的最低配員這一塊,可以說并沒有真正實施過。”

    楊三旺真不知道這些。

    一起檢查的協管都是臨時招聘的,更不會懂。

    姓韓的船老大有關系,打電話的那個女人很可能是他女兒,要不讓姓韓的船老大走吧。

    楊三旺正準備放人,外面傳來小汽艇的引擎聲,走出來一看,所長喝得紅光滿面的來了。

    他趕緊沿著船舷走過去,跳上小汽艇匯報起剛才發生的一切。

    “沒超載?”

    “沒有。”

    “四個人就符合最低配員?”

    “他有關系,他家有人在濱江海事局上班,說的有鼻子有眼,聽口氣好像真符合規定。”

    “符合什么規定?”

    “那個女的在電話里說是國家港務監督局下發的通知。”

    “什么港務監督局,現在只有海事局。”

    丁所長打了個酒嗝,點上煙冷冷地說:“有人在濱江海事局上班就可以不交罰款?濱江海事局又管不到我們!上去好好檢查檢查,這么大的船不可能沒問題,先查出點問題暫扣。不上路子是吧,那就別怪我不客氣。”

    “行,我先上去查查。”

    ……

    這一查還真查出不少問題。

    羅延鳳在船上養了六只下蛋的老母雞,雞雖然關在籠子里,但雞糞往哪兒倒,裝垃圾的倉里空蕩蕩的,肯定是往河里倒了。

    船上雖然有油污水分離裝置,但船周圍的河面上漂有油污。

    到底是哪條船滲油,河水究竟是被哪條船污染的,說是你就是你!

    扣船扣證,扣下再說,如果不配合就叫公安。

    韓正先沒想到他們居然如此不講理,指著他們咆孝道:“你們這是亂罰款,信不信我去告你們!”

    “誰亂罰款了?我還沒處理你呢!”

    “想告我們是吧,上岸去告啊,去交通局,還是想去縣委?要不要我幫你找輛車?”

    “你……你們不講理!”

    “違法違規了就要接受處理,你這是什么態度,你要是再這樣我們會頂格處罰,從重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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