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監察執法-《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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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大,這事我和陳工剛向廖局匯報過,只要你們大隊愿意去江上查,我可以保證水上公安分局、長航公安分局、濱江港監局和我們陵海公安局會全力協助你們。”

    楊局長大手一揮,隨即話鋒一轉:“如果你們大隊不感興趣,那我和陳工回去之后就向市委市政府申請組建水政執法隊伍。只是時間上不一定來得及,并且水政監察隊伍組建起來也只能查處我們陵海段的采砂行為。”

    水政監察執法,全濱江只有濱江水利局這一家,別無分號。

    老黃同志意識到自己不干,下面區縣就要干,忍不住問:“楊局,公安和港監真會協助我們?”

    “黃大,你以前沒少去我們陵海檢查工作,陵海公安局的徐三野,你有沒有印象?”

    “有印象,徐三野以前主持過陵海公安局的工作,以前你們陵海做江堤、海堤我們都會去檢查,每次去檢查都能在堤上見著他。”

    “徐三野有個徒弟叫咸魚,這些年一直負責江邊和江上的治安,原來在我們陵海公安局的沿江派出所工作,后來去水上公安分局掛職,再后來又調到長航分局做了兩年副支隊長,現在又調回陵海公安局做開發區分局的分局長。”

    楊局長笑了笑,接著道:“江上有人濫采江砂就是他發現的,我們葉書記和錢市長非常重視,讓他全力協助我們查處,同時要求我們水利局確保江堤安全。”

    老黃對陵海公安局那個很野的徐三野印象深刻,下意識問:“徐三野現在負責什么?”

    “徐三野去世好幾年了,骨癌死的。”

    “徐三野死了!”

    “嗯。”

    “他年紀不大,主持陵海公安局工作時很年輕,比我小好幾歲。”

    “好人不長命,黃大,不說徐三野了,我們還是說正事吧。”

    “行。”

    老黃同志緩過神,翻看著規定文件說:“有公安和港監協助,我們可以去查處。現在的問題是怎么查處,關于采砂好像沒相應的處罰細則。”

    陳工在來濱江的路上早研究過,抬頭道:“省里和市里可能考慮到長江主要歸長航局和長江水利委管,確實沒針對未經允許在江上采砂的行為制定處罰細則,但我們也不是無法可依。”

    “有什么法規可以參照?”

    “不是參照,是可以直接拿來用。”

    陳工從老黃同志手中接過文件,翻到第二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的罰則里寫得清清楚楚,對于未經允許或者不按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鉆探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糾正其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并處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局長在來的路上也研究過法律法規,側身笑道:“廖局,我們江南省的河道管理條例上也有相關條款。”

    廖副局長微微點點頭。

    法制科的騰科長則抬頭道:“楊局、陳工,這兩個條例不夠具體,警告有什么用,那些采砂的會聽我們警告嗎?如果罰款,究竟罰多少,沒標準也沒處罰細則。至于沒收違法所得,確實具有一定威懾力,但想做到并沒有那么容易。”

    “有公安協助,沒收違法所得沒那么難。”

    “楊局,公安有公安的工作,他們可以協助我們一次兩次,不可能天天協助我們。”

    “這一點你盡管放心,咸魚說了,他會跟協助漁政保護長江漁業資源一樣協助到底。他和他師父從八八年就開始協助漁政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的,一直協助到今天,從來沒斷過。”

    “他不用干別的工作?”

    “不用,他雖然是開發區分局的局長,但他只管江邊和江上的事。”

    楊局長話音剛落,老黃同志又緊鎖著眉頭說:“沒收違法所得雖然得罪人,但只要有公安協助這個工作我們也能做下去。問題是就算沒收了那些采砂老板的違法所得,也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廖副局長對采砂行業不是了解,低聲問:“怎么解決不了?”

    “廖局,你是不知道那些采砂的來錢有多快,我們就算能順利的沒收其違法所得,他們去江上采幾天砂又能賺得盆滿缽滿。他們去江上采十次,只要有一次沒被我們查獲,他們都是賺的。”

    老黃剛說完,滕科長就若有所思地說:“從司法實踐上看,想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很難,至少我沒聽說過有人因為采砂被判刑。”

    廖副局長反應過來:“違法成本低,頂多花錢消災?”

    滕科長無奈地說:“差不多。”

    江堤要是因為采砂坍塌,一旦發洪水,水利局倒霉。

    陳工覺得市局的這兩位在辦公室坐太久沒魄力,再次翻開法規,強調道:“罰款暫時是沒細則也沒標準,但國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條例上也說了,要糾正其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

    什么叫補救措施,就是他們把江底搞得坑坑洼洼,就得給我恢復原狀!

    河道和航道施工有多燒錢各位應該清楚,他們非法采砂賺十萬塊錢,但想采取補救措施恢復原狀,沒五六十萬塊錢肯定下不來。”

    怎么才能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就是要讓那些采砂老板怕。

    廖副局長越想越覺得陳工的話有道理,敲著桌子笑道:“就用這一條治他們,查處一件,教育一片,只要下決心查處一兩個,我就不信還有人敢以身試法!”

    能沒收違法所得,能讓那些非法采砂的“采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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