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不能做別的”-《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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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運公司最大的駁船一百噸,鄉鎮航運企業的駁船噸位要比縣航運公司的小,想運一萬噸煤炭回來,至少需要一百五十條船!

    能想象到那么船航行在大運河里,能綿延多長。

    而且運河上的船隊和個體船那么多,船舶密度那么高,再加上要過那么多道船閘,想跟在長江航行那么編隊是不可能的,只要進入大運河,肯定會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被打亂甚至打散。

    余秀才摸著嘴角說:“算上聯防隊員四十幾人也不夠,那么多船,我們顧得了頭、顧不了尾啊。”

    徐三野早考慮到,敲著桌子說:“等確定下一共有多少船參加搶運,我們到時候好好研究下,可以設立三到四個分指揮部。通訊股必須參加行動,要在船隊設立中繼臺,要把對講機裝備到每一條船,確保通訊暢通。

    003和港監的那條快艇,船身小、航速快,要參加行動。到時候抬上駁船,蓋上油布,不管前面還是后面遇到水匪河霸,都可以及時放下水,組織干警及時趕過去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這個辦法倒是可行。

    余秀才想了想,抬頭道:“徐所,兩條快艇可能不夠,我們必須把船閘的因素考慮進去,如果我們的貨船有的在船閘南邊,有的在船閘北邊,到時候又怎么辦。”

    “濱江這邊有沒有單位裝備小快艇?”

    “小快艇很難借到,沖鋒舟倒是能借幾條。”

    “有沖鋒舟也行,就算被船閘擋住了,也可以抬上岸跑到船閘對面去再下水,我們本來講究的就是兵貴神速。”

    王政委說道:“如果用沖鋒舟,那得抓緊時間組織訓練。”

    余秀才問道:“徐所,我們臨陣磨槍,來得及嗎?”

    “應該來得及,畢竟航運公司要聯系往北運的貨源。”

    徐三野掐滅煙頭,隨即冷冷地說:“老王剛才說得對,護航只是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所以我們這次要精心準備,爭取多抓一些水匪河霸,要起到震懾作用,要讓那些水匪船霸知道害怕,要讓他們再見著我們陵海的船不敢敲詐勒索!”

    原來他不只是去護航的,也是去立威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他總把最好的防守就是進攻掛在嘴邊,只會主動出擊,不會被動防守,不然就不是徐三野了。

    余秀才意識到他要去大鬧大運河,苦笑著問:“徐所,抓人容易,抓完之后怎么辦?那是人家的轄區,我們沒管轄權。”

    “那些混蛋敲詐勒索我轄區的航運企業,盜竊我轄區航運企業運輸的貨物,毆打我轄區的企業職工,我這個水上治安警察大隊長怎么就沒管轄權?魚局,你是法律專家,好好研究研究法律法規,肯定有辦法的。”

    “這個真沒辦法。”

    “那我不管,人我肯定是要抓的,機會只有一次,有多少我抓多少,先抓回來再說!”

    陵海縣航運公司被敲詐勒索了幾十萬,幾十個老職工被毆打。

    余秀才能理解徐三野憤怒的心情,急忙道:“徐所,你先別著急,我正好認識運河公安局的局長。今天太晚了,明天給他打電話,請他協助我們行動,真要是抓到水匪河霸,到時候就近移交給他們。”

    徐三野緊盯著余秀才問:“移交給他們,以前的事怎么辦,被敲詐勒索走的幾十萬又怎么算?”

    “你不是讓丁政委組織偵查員調查取證了么,到時候安排幾個偵查員過去,跟運河公安局刑偵隊一起偵辦,盡我們最大力量給航運公司挽回損失。”

    “這個辦法倒可行,但我可以這么想,你不行。”

    “徐所,我不太明白。”

    “魚局,你是我們濱江水上公安分局的局長,你要站得更高,要考慮到全市的航運企業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有沒有遭受到經濟損失,有沒有船員被毆打。”

    “你是說跟上次打擊江上的水匪船霸一樣,先聯合各區縣公安局收集線索?”

    徐三野微微點點頭,意味深長地說:“上次打擊江上的水匪船霸成果顯著,水上支隊和水上分局的第一炮算是打響了,但參與行動的只是沿江的幾個區縣。

    這次是一個機會,完全可以讓不沿江的幾個區縣公安局知道,你這個水上支隊長是有資格對他們的水上治安進行業務指導的。”

    水上支隊是市局排名最靠后的支隊。

    在人家看來加掛水上分局牌子的水上支隊,就是一支專門協助港監、漁政和海關等單位執法的隊伍,在市局沒什么地位,每次開會都被安排在最后一排。

    王政委覺得徐三野的話有一定道理,抬頭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運河江北段治安不好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各區縣航運企業深受其害,可以說苦運河上的水匪船霸久矣。

    魚局,我們可以先以支隊名義發個通知,請各區縣公安局統計下這方面的情況,尤其犯罪線索和遭受的經濟損失。

    運河公安局必須重視,他們要是不重視不幫忙,我們就上報省廳。反正他們跟我們不一個系統,用不著擔心會得罪人。”

    不等余秀才開口,徐三野就不解地問:“運河公安局跟我們不一個系統?”

    王政委上任之后去省廳參加過兩次水上治安相關的會議,認識了許多水上治安的同行,其中就包括運河公安局的局長。

    他耐心地解釋道:“1978年,運河上的一條客輪因為一個旅客把水管接頭的膠水帶上船發生火災,死了六十幾個人,引起了省里的高度重視,決定成立省運河公安局。

    公安局設在槐陰,但既不隸屬于淮陰公安局也不隸屬于省廳,而是跟統管大運河江北段運輸、船閘、航道和港口的江北航務管理處一樣,隸屬于交通廳的運河航運公司。”

    “他們是行業公安!”

    “嗯,跟長航公安差不多,民警不少,但主要是乘警。他們不但要確保客運安全,還擔負著從楊州到徐洲段運河的水上治安。

    在楊州的施橋、邵伯;宿千的劉老澗、皂河;徐洲的劉山、解臺和槐陰的槐陰、槐安,設了的八個派出所,轄區總長四百零四公里。”

    四百零四公里什么概念,比東海到江城都遠一百多公里,平均五十公里才有一個派出所。

    靠一個公安局維護那么長運河航道的治安,想想就知道顧首顧不到尾。

    徐三野第一次聽說,正感慨難怪運河治安搞不好呢,余秀才苦笑著補充道:“他們有他們的難處,他們的壓力比我們大多了,不管做什么都需要地方公安配合,而且他們不只是負責運河治安,也要跟港監一樣負責水上交通安全,既是乘警,也是水警,同時是水上交警。”

    ……

    ps:五千五百字,因為沒分章,所以更新有點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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