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報案、送禮-《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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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四點,江南省運河公安局迎來了四個來自濱江的客人。

    局長呂鎮華和政委洪宇對帶隊來訪的濱江市公安局水上治安支隊長兼水上分局局長余向前太熟了,每次去省廳參加水上治安有關的會議都能遇著。

    照理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可等余秀才介紹完隨行的人員,呂局和洪政委卻高興不起來了。

    隨行的三個人居然都是刑警,一個是濱江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陳先鋒,一個陵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吳仁廣,一個是東啟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胡建榮。

    濱江刑偵系統的三個骨干找上門,不用問都是做什么的。

    都不是外人,余秀才覺得沒必要繞圈子,一坐下就笑道:“呂局,洪政委,我們冒昧登門,既是來報案的,也是來送禮的。”

    呂局掏出香煙,不動聲色問:“報什么案,送什么禮。”

    “論要報的案,那就多了。”

    余秀才接過香煙,回頭看向刑偵支隊的陳支。

    陳支打開公文包取出厚厚一疊濱江市屬的幾個航運公司和濱江各區縣航運企業,以及濱江市各區縣的從航運的個體船戶,在大運河江北段被敲詐勒索、盜竊、強買強賣,以及濱江市船員被毆打甚至被故意傷害的清單。

    他干咳了一聲,念道:“88年1月2日,濱江縣航運公司的江南718船隊在皂河段霧泊時,遭二十多名水匪搶劫。

    一個值班船員發現當即制止,竟被水匪用魚叉刺傷大腿,船隊被搶煤炭近百噸。同夜,東啟縣一個鄉鎮的船隊先后兩次被劫現金六千多元,并有三名婦女被調戲。”

    果然來者不善!

    呂局示意參加接待的辦公室主任去喊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點上煙洗耳恭聽。

    “88年1月5日,濱江市第三航運公司的江南647、648船隊在宿千曹甸段遇霧錨泊,被水匪敲詐勒索現金五千元,船隊的望遠鏡、收音機也被搶走了。”

    這些情況不統計不知道,一統計嚇一跳。

    濱江縣、陵海縣和東啟縣的領導震怒,責令各自縣公安局采取強有效的措施,確保航運企業和從事航運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盡一切可能挽回經濟損失。

    前天去市委開會時,甚至一起向市領導匯報。

    市領導很重視,要求市局成立工作專班,想辦法盡快解決這個問題。

    陳副支隊長沒什么好擔心的,繼續念道:“88年2月16日,陵海縣悅來鎮個體掛機船主張承業在四陽段購買豬肉時,因短斤少兩,與姓何的三個賣豬肉的男子發生爭執,何氏三兄弟對其大打出手,并用刀砍斷張的右手中指。”

    “3月5日,濱江市崇港區119船隊在槐安市三堡鄉圣莊段錨泊待閘,遭當地村民一百余人上船哄搶,被搶走煤炭約三十噸,及鉛桶、電筒等用具。”

    “3月18日,陵海縣航運公司219船隊在宿千船閘下游五公里處,被十六名水匪攔截。水匪采取暴力手段,毆打值班船員,并用鐵鍬封住船員艙門,一次搶走煤炭二十余噸及部分船員的錢物。”

    “4月9日深夜十一點二十六分許,一股水匪用舊衣服蒙住航標燈,在旁邊設置假燈光信號,誤導東啟縣航運公司582船隊擱淺,然后上船,以漁網被刮壞為由,進行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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