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妃英理判断,这应该是女儿毛利兰打来的电话。 妃英理好奇的接了电话,发现果然是女儿。 寒暄过后,毛利兰进入正题,“妈,有个事情,想向您这大律师咨询一下。” 妃英理笑道:“行啊,就不收你咨询费了。” “是这样的。”毛利兰全说了。 妃英理听得一头黑线,“你老爸还真能搞事。” 毛利兰紧张的问题,“妈,这是违法的吗?” “现在还不好说,”妃英理整理道,“杂损这一块,看怎么记账。” “记账?” “对。” “侦探事务所也是一个事业,事业有事业的税率和账目规则,就是说规定怎么记账就要怎么记账,这你明白吧?” “是,我明白。” “但是呢,你老爸的侦探事务所就他一个人,是绝对的个体私营,这账就出现了例外的状况。” “啊?” “比如说吃饭,一般公司对于午餐这一块呢,有的没有津贴,有的有津贴,有的全包,大型侦探事务也是一样,通常是拿着小票去报销。” “好像是这样没错。” “但到你老爸这边呢,工作时间在外面吃饭,到底是工作餐,还是私人就餐,完全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他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呃……” “他愿意把这五十万日元算在事务所,那就是事务所的,他不愿意,那这就是其他人请他吃喝花销的,算是一种招待费。” “妈,这钱到底有没有问题?” “只要全部用光,不,确切说是败光,吃光喝光用光,不买任何有形体的东西回来,理论上就不算违法。” “理论上?” “因为可以说,钱理论上一直都在别人的名下,都是别人请客的,是别人花钱招待他,他没拿任何东西。” “这样啊。” “所以不能买东西留下,一旦买了东西拿回家,比如衣服鞋子,那么东西就是证据,就肯定违法了。” “怎么说?” 妃英理整理道:“从衣服鞋子的尺码,可以确定东西是谁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