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聯合執法大家庭-《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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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渝看著規定文件笑道:“這樣挺好,至少對你們水政而言查處起來比較簡單。”
楊遠確實是這么認為的,但隨著新規定頒布施行帶來了一個新問題,不禁笑道:“魚書記,你還記得誣告你的邱志明、王興昌和張正龍嗎?”
“記得,他們怎么了。”
“法院剛給我們水利局打過電話,說他們三個的消息很靈通,昨天下午就知道了省里頒布了嚴禁非法采砂的規定,覺得我們之前處罰太重,今天一早請律師又去法院告我們了。”
….“他們不是上訴過么,已經被駁回維持原判了,而且駁回上訴的裁定是終審裁定,他們難道不服氣?”
“如果按照省里頒布的新規定,他們最多只要交十萬罰款。可法院之前支持我們的主張,接下來要強制執行他們五十八萬,他們當然不會服氣。”
那三個家伙為減輕處罰真夠拼的,居然又去法院告。
韓渝樂了,理直氣壯地說:“他們非法采砂對長江航道和江灘江堤造成了多大破壞以及危害,我們是有確鑿證據的!恢復原狀需要五十八萬元,也是經過權威機構評估的!
當時省里可沒有出臺嚴禁非法采砂的規定,我們當時是按國家和省里的航道管理條例責令其恢復原狀的。他們想拿剛頒發施行的法規說事,那法院別的事不用干了,光翻桉都忙不過來。”
楊遠笑道:“法院也是這么說的,法院沒受理。但法院給我們提了個醒,說那三個家伙走的時候氣呼呼的,看樣子打算要去省里告。”
“他們又不是沒去省里告過,據說去年為了把我和檸檸趕走,到處匿名舉報我和檸檸。可舉報有什么用,我們身正不怕影子斜!”
“這倒是,魚書記,我們一樣沒什么好怕的,他們愛去哪兒告就去哪兒告,我倒要看看他們能不能翻天。”
在一個單位,尤其剛調到一個新單位,不能沒點動靜,被人家告一下也好,至少在新單位有存在感。
楊遠是真不怕那三個家伙告,又笑道:“魚書記,規定的第四條是跟我們濱江學的。有了這個第四條,我們水政就可以理直氣壯監管采砂船。只是我們的執法力量有限,需要老單位和港監協助。”
第四條是在禁止采砂期間,江南長江水域內的采砂船應當停放在沿江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水域;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離開指定地點。
未在指定地點停放或者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指定地點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一條非常有必要,只要管住采砂船就能管住非法采砂的問題。但正如楊遠所說,盡管有法規支持,但靠他們水政很難做到。
他們水政監察執法大隊總共就那么幾個人,想盯住沿江的那么多船閘分身乏術。
“這你放心,我們肯定會協助你們,但你們最好請你們局領導出面拜訪下水上分局、長航分局和港監局,沿江的那些船閘也要拜訪。”
“我知道,我回頭就向廖局請示匯報。”
楊遠雖然是副大隊長,但一調過去就被委以重任,主持水政監察執法大隊的工作。
老戰友老同事混的好,韓渝發自肺腑的高興,笑道:“不說這些了,你做好準備,下個月三號去漢武接收執法艇,開回來正好跟我們一起協助漁政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的。”
“我知道,我前天就向廖局匯報了。廖局說我們協助人家,人家將來才會協助我們。等把執法艇開回來,我服從你的命令,聽你指揮!”
“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我一樣是協助,我回頭跟漁政站打個電話,開動員大會時讓人家請你們水利局也參加。順便借這個機會,歡迎你們水政正式加入我們這個江上聯合執法的大家庭。”
……
ps:在此再跟之前覺得九十年代嚴禁非法采砂覺得太過超前的書友解釋一下,散裝省早1998年就制定法規,嚴禁長江全線非法采砂。
但非法采砂跟非法捕撈鰻魚苗一樣,不是你禁止就不會有人偷采的,跟捕鰻大戰一樣打了很多年,一直到現在依然有零星的非法采砂桉件。不過管和不管是完全不一樣,嚴禁之后江上的非法采砂遠沒嚴禁之前那么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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