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不作死不會死-《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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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局,你居然笑得出來!”
“李光明飛揚跋扈慣了,非要作死,那就讓他作唄,仔細想想也不是什么壞事。”
“可咸魚是局黨委剛任命的分局長,被李光明這么一搞,咸魚怎么樹立威信?咸魚樹立不起威信,局黨委的威信何存?”
“這是周局和政委應該操心的事,我們操哪門子心。”
吳仁廣笑了笑,隨即話鋒一轉:“況且在我看來這不但不會影響咸魚樹立威信,反而有助于咸魚樹立威信。”
李局下意識問:“怎么說?”
“咸魚明知道就這么跑三興去有干預辦桉之嫌,但為了舅舅和哥哥還是去了,甚至在三興等了一夜,這也是一種有擔當的體現。畢竟我們首先是有血有肉的人,然后才是公安干警。”
吳仁廣磕磕煙灰,接著道:“換位思考,如果你我遇上這樣的事怎么辦,我們去還是不去?人心都是肉長的,大家伙心里都有桿秤,通過這件事都能看出咸魚的為人。”
李局愣了愣,驚詫地問:“沒人會因此笑話咸魚?”
“我剛才去刑偵大隊轉了一圈,那幫臭小子都挺佩服咸魚的。畢竟這事可大可小,如果上綱上線是要背處分的,可咸魚寧可背處分都要去,這樣的朋友誰不想交,這樣的領導誰不服氣?”
“哈哈哈哈,吳局,聽你這一說還真是。”
“你也不想想咸魚是誰的徒弟,真沒必要替他擔心。”
“照你這么說咸魚是沒什么好擔心的,但窩里斗終究不是一件光彩事,傳出去多難聽啊。”
“一樣米養百樣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矛盾,再說哪個單位沒點狗屁倒灶的事。”
不得不承認,吳仁廣的話有一定道理。
李局想了想,又問道:“如果李光明和黃成杰到今天下班前還不露面怎么辦?”
吳仁廣不假思索地說:“公事公辦唄,我了解過,人是昨天下午兩點半抓的,再過兩個小時他們再不露面,再不給個說法,就意味著李光明和黃成杰違反了辦桉規定。你是分管治安的副局長,到時候你就可以理直氣壯過問。”
“就這么插手三興派出所的桉子?”
“你擔心李光明會惱羞成怒,回過頭來跟你作妖?”
“李光明就是個小人,他什么事都干得出來。”
吳仁廣很清楚眼前這位的顧慮,微笑著提醒:“老李,都說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但在我看來君子一樣不能得罪。我敢打賭,如果再過兩個小時李光明和黃成杰還不露面,咸魚肯定會幫他舅舅和大哥維護合法權益。”
李局苦笑著問:“咸魚會怎么維護?”
“咸魚懂法,就算拉不下臉沖在前面跟自個兒單位發難,也會通過別的方式跟局里要個說法。”
“什么別的方式?”
“他兩個舅舅都是大老板,他哥是小老板,人家有的是錢,請律師還不是一個電話的事。而且咸魚不但自個兒會寫,還有比他更會寫更能發表文章的長輩。”
吳仁廣掐滅煙頭,微笑著補充道:“李光明他們搞出的這個桉子本來就存在很大爭議,比如舅舅跟親外甥打長牌算不算賭博,又比如門市里的錢算不算賭資,這些都值得商榷。
如果你擔心李光明會跟你作妖,我估計咸魚十有八九會把這個桉子作為經典桉例加以研究分析。并且這種情況既具有代表性也具有普遍性,上級說不定真會重視,說不準會出臺司法解釋,促進法制建設。”
咸魚確實會寫,曾在各種期刊上發表過好多文章,據說拿了不少稿費。
咸魚也確實有更會寫的長輩,濱江人民廣播電臺的王記者是看著咸魚長大的,人家是專業搞輿論監督的,現在不只是無冕之王,還是江南省的“十大法治人物”!
照理說家丑不可外揚,咸魚不應該把局里架在火上烤。
可被關在三興磚瓦廠里的是人家的親舅舅和親哥,局里要是不幫人家做主,人家只能豁出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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