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地方保護主義-《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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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知道情況,以為三個孩子出了什么事。后來找到了三個孩子,確認三個孩子沒什么事,自然也就沒麻煩二位的必要。再就是我們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把學費退了,我們就從哪兒來回哪兒去。”
“異地辦案至少兩個正式民警。”
“我們來了兩個人,還有個民警在旅館看三個孩子。”
看著兩個同行有些手足無措的樣子,韓渝不緩不慢地說:“那個所謂的學校不但在報紙上夸大其詞,刊登與事實完全不符的招生招聘廣告,而且不知道通過什么途徑,搞到了我們分局轄區初中畢業生的姓名,搞得跟正規學校那樣給學生發錄取通知書。
三個孩子都沒成年,不知道人心險惡,瞞著家長就來了。家長以為孩子出了什么事,非常焦急,向我們報案,二位說說遇上這種事我們能不管能不查嗎?”
這樣的情況不是頭一次發生。
這幾年不知道多少家長跑過來找孩子,但公安來幫著找是頭一次。
黃所長不想把事情鬧大,放下介紹信問道:“韓渝同志,你搞消防的,這種事歸你們消防管嗎?”
韓渝掏出名片,輕輕遞到他們面前:“我不只是長航濱江分局水上消防支隊的副支隊長,也兼長航濱江分局白龍港派出所副所長,轄區內的治安和消防都歸我管。”
“你等等,我出去打個電話。”
“行,不著急。”
等了大約十幾分鐘,黃所長回來了,一進門就用商量的口氣問:“韓支,我幫你做了下學校領導的工作,可學校有學校的規章制度,說到最后學校領導同意退一半學費,你覺得怎么樣?”
“不行。”
“什么不行?”
“必須全退,不但要全額退還學費、住宿費,而且要說清楚三個孩子的姓名他們是怎么知道的。”
“韓支,有問題我們解決問題,你這么搞就沒意思了。”
“黃所,你要對你轄區的‘學校’負責,我一樣要對我轄區的孩子負責。這件事要是不查清楚,誰知道他們會不會再給我轄區的孩子寄錄取通知書,誰敢保證會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
“華遠的教學質量還是不錯的,學生就業情況也比較好。韓支,你不能把華遠當作騙子學校。”
“到底是不是騙子學校,你我心知肚明。”
“這么說沒得商量?”
“沒有。”
髙州這些年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的那些職業培訓學校,幾乎都是相關部門或相關部門的人員跳出來辦的,個個有背景,個個有來頭。而市里更是把職業培訓,往深正等地輸送技術工人當作一個產業在發展。
黃所長本來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沒想到韓渝的態度如此強硬,干脆把工作證和介紹信等手續交還給韓渝。
“韓支,既然調解不了你就走法律程序吧。我們公安管天管地也管不到教育,你可以去找教育局,去找勞動局,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黃所,這么說你不管?”
“三個孩子都跟你們去旅館了,華遠的老師沒打過他們,也沒扣著他們不放,這既不是治安案件更不是刑事案件,不歸我們管。”
“黃所,你這是區別對待。”
“什么區別對待?”
“我們要求華遠退還學費和住宿費,華遠的人打了個電話,你就認定我們尋釁滋事,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甚至把我帶所里來了。我現在要個說法,你卻說不歸你管,這不是區別對待是什么。”
“韓支,你這么說就沒意思,你們的事我不管,你想找誰要說法找誰去,我還有個會就不陪你了。”
姓黃的所長說走就走,剛才一起“審訊”的民警也收拾東西走出了辦公室,就這么把韓渝一個人晾這兒。
這是如假包換的地方保護主義!
不能就這么回去,不然老家今后不知道會有多少孩子受騙上當,必須給這里的騙子學校一個教訓,讓他們再招搖撞騙時繞著陵海乃至濱江走。
而且,不能讓幫忙的朋友受委屈。
韓渝打定主意,走出派出所叫了一輛三輪摩的,回到旅館給遠在老家的石勝勇打電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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