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學費不退-《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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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主任合上花名冊,點上支煙,不緩不慢地說:“這三個學生是在我們這兒,前天來報的名,昨天開始上課的。你們也看到了,我們是正規的技校,上午教理論,下午手把手的教維修,不但教維修技術,而且安排學生考證,等結業之后安排學生就業……”

    連校舍都沒有,何談正規。

    至于所謂的考證,只要給勞動局交點錢,考個初級的維修類證很容易。

    老王不想讓兒子在這種學校上學,更不想讓兒子呆在這么亂的地方,直言不諱地說:“林主任,我家小生是瞞著我們來的,他沒滿十八周歲,還是個未成年人,什么都不懂,我要帶他回去,不可能讓他在這兒學修縫紉機。”

    “你想讓他退學?”

    “嗯。”

    “退學好說,但學費不好退,我們有規章制度。”

    “他前天剛來!”

    “就算上午剛來也一樣,我們這是學校,不是商場,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他才上了一天課,頂多扣一天的錢。”

    “這是上學,不是上班,哪有一天一天算的。”

    “一分不退?”

    “不好意思,我們學校有制度,再說我只是教務處主任,學費真不好退,住宿費跟房東簽過協議的也不好退,只能退部分伙食費。”

    陳海俊早知道這個學校沒那么好說話,卻沒想到對方竟如此不給面子,提醒道:“林主任,招生這種事你們是不是要經過家長同意,在三個孩子的父母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你們就把三個孩子招過來了,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聽口音就知道這個公安是外地人。

    就算在本地工作,他也不管自己這一片。

    況且只是一個小民警,又不是所長、局長。

    林主任根本不害怕陳海俊,輕描淡寫地說:“他們應該告訴過家長吧,再說這跟我們學校有什么關系?”

    陳海俊沒想到姓林的如此不上道,正尷尬著,韓渝抬頭道:“林主任,學費退不退回頭再說,先帶我們去見見三個孩子。”

    “請問你是?”

    “我是長航公安局濱江分局水上消防支隊的副支隊長兼白龍港派出所副所長,這是我的工作證。”

    韓渝亮出身份,接著道:“你們招收未成年的學生卻不通知家長,家長以為孩子失蹤了向我們報案,所以我們一直追查到這兒。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先帶我們見見孩子。”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遇上。

    林主任并不擔心,看著韓渝的證件暗想消防隊的副支隊長算什么,況且還是十萬八千里之外的什么長航公安分局的消防副支隊長。

    “行,我安排個老師帶你們去見三個學生。”

    “一起過去吧,見到三個孩子我要找你做份筆錄。”

    “找我做什么筆錄,我該下班了,我讓劉老師陪你們去。”

    當務之急是找到三個孩子,至于學費他們肯定是要退的,不能讓三個家長蒙受更多損失。

    韓渝心想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大不了明天再來,干脆叫上老王等人,跟剛才在隔壁上課的“老師”一起去學校的“宿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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