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盤活資產-《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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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鋼材漲價了,工人工資也漲了,而且001上的電子設備直到今天依然很先進。我打聽過,建造兩條一模一樣的,一百萬都下不來。”

    “我等會兒給朱局打個電話,六十萬有難度,五十萬應該能談下來。”

    “那人呢?”

    “船都不要了,要人做什么。尤其那兩條魚,本就該在水里,留在岸上太屈才。”

    周局想了想,接著道:“再說這不只是賣船,也是把維護江上治安的責任,乃至消防救援和搶險救災那一大堆事,移交給港監局、長航分局和水上分局,人家光有船沒人也不行。”

    孫家文提醒道:“周局,那可是萬里長江第一哨!”

    “我知道,可榮譽不能當飯吃。”

    “我有一個不成熟的想法。”

    “說說。”

    “只要價錢談妥,船可以賣,人也可以放,但水警中隊不能撤銷。港監局在我們的船上辦了六年公,我們一樣可以借用他們的地方辦公辦案。”

    “你是說牌子繼續掛在船上?”

    “老丁和老章也可以繼續呆在船上,等他倆明年退休了,再安排一兩個老同志過去。”

    萬里長江第一哨,在自己任上拱手相讓,上級肯定會有看法。

    周局很清楚賣船放人意味著什么,沉默了片刻搖搖頭:“這么干的話只是面子上好看點,有面子沒里子,自己哄自己有什么意義?”

    “可是……”

    “老孫,我知道你擔心什么,上級知道了肯定不會高興,但上級應該能理解我們的難處。既然已經下定決心賣,那就不能自欺欺人。省得將來總結上報起成績,跟長航分局乃至水上分局撞車,到時候更尷尬。”

    局長的話有一定道理。

    尤其總結上報起成績,同樣一件事,你報人家也報,市局肯定會很奇怪。

    孫家文暗嘆口氣,苦笑著問:“那兩條魚調動的事呢,長航分局的商調函已經發過來好幾天了。”

    “放人,讓那兩條魚過個好年。”

    “賣船的事還沒談妥呢。”

    “這跟賣不賣船不矛盾,你之前不是說過么,那兩條魚離不開那兩條船,他們就算調到長航分局一樣得給我們看船。讓他們拿長航分局的工資,給我們干活兒,還能空出一個行政編制和一個工勤編制,這樣的好事去哪兒找。”

    “行,我等會兒就通知那兩條魚。”

    “快過年了,人事局那邊可能會拖到年后再辦。你幫著跑跑,看能不能在春節前幫他們把事給辦了。”

    “我也沒這么大面子,不過可以找找老局長。”

    “找老局長也行,總之要快,省得那兩條魚總惦記著。”

    周局深吸口氣,想想又說道:“那兩個孩子雖然年輕,但為陵海作出過那么多貢獻。我們現在窮得叮當響,沒條件歡送,但至少要幫人家把調動的事辦好,省得兩個孩子左一趟右一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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