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騙取外匯-《濱江警事》


    第(2/3)页

    胡科長禁不住問:“那接下來怎么查。”

    陳局的思路很清晰,分析道:“從監聽到的通話上看,那幾個印度人應該不是很相信他們,估計是想叫上他們一起去東海找銀行兌換。

    很可能都不存在交易,只要露個面,幫他們把外匯券換成美元,拿上好處費走人。”

    蔣科長冷不丁來了句:“這也是犯罪。”

    “肯定是犯罪,你們先結合掌握到了證據和線索研究偵查方案,我上樓打電話向上級匯報。畢竟要去東海抓人,抓的還是外國人,上級要是沒明確指示,東海方面十有八九不會協助我們。”

    “是。”

    “小咸魚,你這次立了大功,等這個案子辦結,我要好好獎勵你。”

    韓渝可不敢貪天之功,連忙道:“陳局,這些都是根據我們徐所了解到的情況分析的。”

    “你們徐所我知道,他確實有能力,不過……不過他輪不到我、也不需要我獎勵。”

    時間緊急,陳局站起身拍了拍韓渝的肩膀,頭也不回地走出了會議室。

    大概搞清楚嫌疑人是怎么營利的,接下來的偵查方案就好制定了。

    首先要掌握“有買有賣”這個原則,要圍繞著“有買有賣”收集證據。

    張均彥、蔣科長和胡科長研究了一下,決定明天兵分四路,一路留在濱江調查取證。

    因為今天下午上船的那些船員很可能參與了,至少幫嫌疑人與那幾個印度船員溝通過。

    一路跟三個嫌疑人和要出境的幾個印度海員去東海機場,等印度海員把外匯券兌換成美元,并且葉、張、沈三人都走遠了,就對那幾個印度海員采取強制措施。

    一路繼續跟葉、張、沈三人,看他們把兌換來的美元究竟賣給誰。

    只要他們跟人家交易,整條證據鏈就完整了。

    至于賣了多少給人家,以及之前有沒有賣過,抓獲之后有的是辦法讓他們開口,等他們交代了再去取證。

    一路負責調查內鬼。

    因為抓捕印度船員必須跟船代公司通報,請船代跟國外的航運公司乃至船東解釋清楚抓他們的理由。

    不然很容易變成外交事件,影響改革開放大局。

    而船代公司那邊又可能有內鬼,既要通報,也不能走漏消息引起葉、張、沈三人警覺,所以這一路要做的工作非常重要。

    光憑現在的人手肯定不夠……

    張均彥正想抓那六個印度人至少要有十個干警,陳局打完電話回來了。

    政委、兩位副局長和政治處主任、辦公室主任也匆匆趕到了會議室。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