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長個兒更重要-《濱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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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三野玩的太大,老章擔心被殃及池魚,不敢在樓下等。
一散會就去后勤股領上備用金,見治安股的小林要開邊三輪送隆永派出所的陳所去白龍港,干脆搭人家的順風車先回來了。
隆永鄉距四廠鄉其實不算遠,僅沿江之隔。
原來是江里的一片沙洲,經過幾十年的泥沙淤積和圍墾,與原來屬于濱江但現在屬于東海的漴明島連成了一片,成了陵海的一塊飛地。
那邊人口少,基礎薄弱,交通極為不便,連電都要用東海的,條件非常艱苦。
隆永派出所也很小,包括所長指導員在內只有三個民警,其中還有個合同制的“草帽警察”,據說他們所剛成立時沒宿舍,只能住茅草棚。
他們回局里開個會要先騎自行車去碼頭,乘坐渡輪來白龍港,再坐公共汽車去縣城,還要從汽車站走到局里。
無論坐渡輪還是坐汽車都不會那么趕巧,都要在碼頭和汽車站等。
每次開個會跟出遠門似的,都要帶上干糧,因為有大半天時間在趕路,非常不容易。
照理說應該留人家吃頓飯的,可人家要趕最后一班渡輪,不然要等到明天上午才能回到所里。
送走陳所,李衛國就急切地問:“徐所呢。”
“散會的時候,李書記把他叫住了,進了三樓小會議室。”
“就李書記一個人?”
“還有丁教。”
老章從包里取出裝有一千元備用金的信封,繼續道:“楊局那會兒在送余縣長和財政局的張局,估計把縣領導送走之后也會過去。”
韓渝忍不住問:“章叔,你們說局領導知道咱們把錢花了會不會生氣。”
老章一邊當著李衛國面點錢,一邊笑道:“生氣肯定會生氣,但有李書記在,應該不會有事。”
“李書記會幫徐所說話?”
“當然了,李書記既是政法高官也是我們的老局長,當年砸爛公檢法,李書記受到的沖擊最大,三天兩頭被拉去批斗。徐所做民兵營長時就認識李書記,知道李書記是個好人。”
老章把數好的錢放到一邊,抬頭道:“他大學畢業回來做上人保組副組長,就以李書記牽涉一起案件要調查為由,把李書記從那些人手里救出來了。
考慮到那些人不會善罷甘休,就讓他信任的民兵負責‘看押’。后來迫于壓力,又找各種借口不斷給李書記換地方,讓那些人找不到。”
這可不只是頂著壓力那么簡單,搞不好會把自己搭進去的……
韓渝意識到徐三野以前就很野,感嘆道:“徐所真厲害!”
李衛國點上支煙,輕嘆道:“太厲害也不好,總是得罪人,直到去年還有人舉報。”
韓渝驚問道:“舉報什么?”
“出身啊,背景啊,還是以前的那些事,說他在整黨和審查時蒙混過關,是個漏網的三種人。”
“會不會有事?”
“都已經審查過好幾次,過去的事早有定論,能有什么事。再說現在跟那會兒不一樣,現在是一心一意發展經濟,搞好四化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一切都要向前看。”
正說著,電話響了。
老章拿起電話,問了幾句,似笑非笑地看向韓渝:“找你的,好像是個小娘(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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