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神之战(一)-《圣罗兰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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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座小山村是依着一片森林而建立的,虽然位置偏僻,但这里却经常会有一些往来的小型商队,所以,虽然这里最初只是一个村落,但在经济的流通下已经渐渐发展成为一个小镇,只不过原住民们更喜欢亲切地称呼她为兰德尔村。
“嘿,乔伊德。”佣兵克拉姆笑嘻嘻的朝另一个佣兵打招呼。
“你好啊,克拉姆,”正在整理草坪的乔伊德迷人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今天是又有任务了吗?”
“是啊,今天要运送一批货物去斯尔镇,傍晚前送到就可以了,我们还可以在那里喝上一杯香甜的啤酒。”克拉姆把双手叠放在乔伊德家的篱笆上,心里回味着那啤酒的美味,在兰德尔村可是没有这种啤酒的。
“好的,我去换一下衣服,等会儿在村口见吧。”乔伊德说着放下了手里的工具,转身朝屋内走去。
“好,快点啊,别磨蹭。”克拉姆笑着说了一声就回佣兵事务所和其余几个佣兵会合了。
过了一会儿,乔伊德小跑着赶到了村口处,克拉姆等四个佣兵已经在等着了,算上乔伊德,他们这五个人就是兰德尔镇上所有的佣兵了。
这次的货物不算多,一共只有两车,他们几个佣兵只需要穿过森林,把这批货物送到目的地就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报酬。
乔伊德他们身上都穿着比较劣质的盔甲,毕竟他们并不是什么大佣兵,这样好的盔甲也算不错了。
乔伊德的面容很英俊,他的皮肤天生就很白,并且仿佛有一种阳光的味道在他身边笼罩,他的气质很独特,平易近人、温和高贵,甚至有人戏称他应该诞生在贵族家庭而并不是这个小山村。
总之,英气十足的乔伊德算是这个村子上最受欢迎的帅气小伙子了。
“走吧。”乔伊德冲佣兵们点点头,一行人开始出发。他们这五个人平时都是好朋友,都是从小就在一起玩泥巴的伙伴,所以一向很有默契,他们之间的友情也是非常深厚的。
由于出发的时间是接近中午,所以在离开村子一小段距离以后五个人就决定停下来,吃点午餐,毕竟时间是很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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