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参展画:猫 (下)-《全能大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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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地位和荣誉而言,在插画领域,简·阿诺这样的就已经到顶了。

    就市场价格而言,除非他能接到《星战》这个量级的可遇不可求的好莱坞超级大制作的美术设计,或者全程深度参与到《飞屋环游记》,《冰雪奇缘》这些a级制作成本的动画电影之中。

    简简单单画张画就把钱挣了的情况。

    在插画领域,一百万美元的价格同样也已经到最顶了。

    不过。

    就像是同样是两千万美元片酬俱乐部的顶尖大明星。

    那些得了奥斯卡的,可能就要比没得到奥斯卡的,在片场享受到更好的待遇、受到更多的尊敬,再谈合同的时候,甚至能要求额外要几个点的票房分红一样。

    这个量级的大合同。

    每年不多。

    但也没真少到简·阿诺一个人就能把它们全部都吃下去的地步。

    还是有很多的类似体量的合同,会流到市场上。

    交给其他的一线插画工作室来做。

    五十万美元上下的美术设计大合同,维尔莱茵偶尔也能接到一两个。

    可在出版社的颁奖年会上,他听见简·阿诺竟然出言邀请别人加入他的私人插画工作室时,妒忌的差点抽过去的原因就在于——

    相比其他的知名插画工作室,简·阿诺的画室在和甲方谈合同的时候,钱多钱少还是其次。

    重要的是,简·阿诺的画室是拥有资格提一些比较“过分”条件的。

    比如工作室出品的图画ip的所有权,要归属于插画室。

    又比如说周边衍生收入的商业分红权。

    谁也不是傻子。

    纵使是图书类出版合同。

    出版社觉得某部书的销量会非常的“爆”的情况下,都是会直接买断,通常花不了几个钱的,一两千刀,顶多顶多一万刀。

    他们一般是不太愿意给画师提供销售分成类的合同的。

    而其他类型的商业设计。

    除了法律规定的署名权以外。

    不好意思,更都是想都别想。

    画完画,这个项目就完全和画师没有关系了,

    不能画师给别人画完了《哈利·波特》,然后自己回家联系公司偷偷卖“哈利·波特”的手办玩偶。

    版权所有方是要提着刀,冲过来杀人的。

    如果换成简·阿诺来做这个合同,那自然……也不行。

    不过。

    简·阿诺可以去谈,比如以他的画稿为原型设计的周边,每卖出一件,他就能拿走10%或者20%的利润分成。

    本质上。

    它已经脱离了乙方替甲方画插画的层次。

    相当于是简·阿诺画室用他的个人ip和对方的商业公司掌握的项目ip,双方进行联名合作。

    类似于卖艺术家潮流玩具。

    也有点像出版社卖出《小王子》的典藏版限量套装和明信片礼盒的时候,顾为经就能收到相应的提成的情况。

    这种周边提成的比例要比卖书的比例高的多。

    顾为经特意注意过。

    出版社给他的财务报表里,各种典藏版礼盒的销量只占到了作品销量总数的不到三十分之一,却占据了他分成收入的八分之一。

    但不一样的是。

    《小王子》毕竟只是一本儿童童话书。

    整个商业周期内,典藏礼盒能卖个万八千套已经是顶天顶天的了。

    就这。

    他能拿到相关分成,还是各种机缘巧合下,从维尔莱茵那里赢走合同时,获得的破格奖励。

    奥斯本主要是看在安娜的份上,给的他这颗甜枣,而非看在什么侦探猫画的好的份上。

    简·阿诺却能拿到《猫》的项目周边分成。

    《猫》这样的音乐剧,资金投入,营收规模,人力成本……完完全全不是一本童话书能够比拟的。

    差了好几个数量级。

    伦敦西区这样的地方,做一出大型话剧的成本大约在200万英镑左右,舞台音乐剧会贵的多,大概1000万英镑,美国百老汇的成本会更高,制作音乐剧的开销能够攀升到1500万美元甚至几千万美元。

    而海外的全球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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