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许是他们都写惯了短篇的传奇故事。 所以…… 他们往往希望在极短的篇幅之内,就把这个故事讲完。 然而李重却是反其道而行之。 可以说…… 李重写的非常长,而且非常地详细,详细到即便是接下来花了三千字,也仅仅只是再把背景给扩充了一下而已。 不过…… 也正是李重这么做,反倒是给了众人一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 而且…… 由于又增加了不少的信息,这给到人的感觉就像是怎么说呢。 这文要是不写个几百上千章,感觉根本写不完。 还有更加关键的是…… 怎么说呢……你还别说! 即便三千字下来,好像也还没有解决先前命案的问题,然而……这故事却是越发地变得吸引人了。 甚至在看完了以后,所有人都不禁产生出了一种还想继续往下看的感觉。 这不…… 有人便向李重问道:“殿下,这什么时候,才能把命案给了解了。” 李重便道:“为何一定要把命案了解了呢?” 那人便道:“难道不应该?” 李重继续道:“今日,我便教教你们,何谓埋伏笔,以及,该如何才能让读者,能够一直把你的书给追读下去。” “首先!你们如今在自己的脑海里,要有一个概念。” “那就是我是写书,然后拿来卖钱的,如果书一旦完结了,那不就没钱了。” “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地把书往长了写。” “在往长了写的同时,自然而然,也要让书持续地保持一定的趣味性。” …… 创作部的值班房内。 只见李重滔滔不绝地给他们说着写网文的诀窍。 以往的那种三千字,甚至是五百字的传奇故事已经过时了。 接下来…… 他们要写,就要写几十万,甚至是上百万字的。 所以…… 以他所写的故事为例,这开头死了一个小妾,只是这部的一个伏笔。 而这个伏笔,绝对不会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解决,而是会放到很后面很后面去。 并且…… 这主角现在才是小孩子,才仅仅只有五岁,她说的话,肯定不会有人听。 所以…… 必须要等到主角长大成人了以后,再自己亲手解决自己的杀母仇人。 如果是让别人给解决了。 那不就没意思了! 总之…… 以往的故事,往往都是三千字就能解决。 而接下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