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众人脑海里闪过这句话。 老大死了?! 看着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的老大,一种敌在暗他们在明的恐惧瞬间席卷众人。 下一秒。 有人反应过来,瞬间扑向地上的霰弹枪。 这把枪,可不能落在别人手上。 一旁。 其他人不断晃动着手里的强光手电,想要找出林渊的踪迹。 “特娘的,有本事出来啊!不要躲躲藏藏!” “马德,没种的东西!” “这里好像有人?!” 不远处似乎有人影晃动。 第一个看到这一幕的人,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随后惊叫了起来。 紧张之下。 “嘭!” 上了膛的霰弹枪走火。 在室内空间里,霰弹枪走火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比如说,现在。 子弹打在地上,龇出无数火星后,向不知名角落弹射。 “啊!” 有人惨叫一声,捂着腿倒下。 显然。 是被流弹击中了。 盲射只存在于神枪手身上,在他们这些乌合之众身上,就是无差别攻击。 至于林渊,此时已经悄悄摸到其他几个人身边。 猎杀时刻到来。 一般来说,相比于霰弹枪,手枪的威力要小的多。 毕竟。 霰弹枪可是范围杀伤。 极限情况下,攻击覆盖半径可达三到五米,堪称近战利器。 所以。 在霰弹枪走火的时候,对于林渊来说就是最佳的收割时机。 实战就是这样。 机会稍纵即逝,过了就不再来。 因此。 林渊丝毫不犹豫,直接拔出腰后的手枪,用枪托全力砸在对方的后脑勺上。 “咚!”的一声巨响。 被击打后脑勺的那个人,直接向前飞了出去,随后栽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 林渊调转枪口,挥臂扫射。 “砰!” “砰!砰!砰!” 枪声响起。 林渊手里的枪宛如死神的镰刀,毫无阻隔的击中了四个人。 快! 实在是太快了。 甚至可以用快如闪电来形容。 这一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