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破罐子破摔-《小天师捉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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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衣童子有些不满意,质问道:“为什么不直接将他给打杀了?放虎归山的事可做不得,修道之人记仇百年千年,你如今毁他金丹气府,这比直接杀了他还残忍,不怕以后此人熬过了此番劫难涅槃重生更上一层楼?到时候人家跑来找你寻仇,山上小鬼最为难缠。”

    “此人心地不坏,只是善恶不分,再加上可能以前有什么至亲之人死于妖族,所以看到于馨才会有那么大的杀心,才会冒着大道断绝的风险去修习雷法残篇。如果他能够熬过去,将来大道成就肯定不会止步金丹,这样算起来,其实是他赚了。”白也脚步不停,语气平稳,“这样的人不是坏人,当然也不是赤子之心,被他那股让人心惊的刻骨仇恨蒙蔽的愣头青罢了。今天如果他不是金丹而是元婴的话,那他便已经死了。”

    道理很简单。

    白也如今炼化了一阶登天梯,金丹境界已经很饱满,离巅峰也不远了,加上一把仙兵在手,寻常金丹境修士根本无须他全力出手,如果是元婴境的话,那就另说了。

    因为元婴境修士,如果不跟他缠斗厮杀,一心绕过他去对付于馨的话,他拦不住。

    而于馨的洞府瓶颈,依旧不曾破开,元婴修士的全力一击她根本抵挡不住。

    “想这么多,你累不累?”彩衣童子撇撇嘴,不置可否,“世井坊间里那些小说里的主角,快意恩仇,行侠仗义,那才更像顺心意,你想的这么多,白白浪费了一个顺心如意的大道。再说了,别人要杀你,你将其反杀之,并不会违背顺心意的宗旨,更不会因此因果缠身,想得太多,真是暴殄天物。”

    白也不置可否,每个人都有各自活法,快意恩仇也好,狡猾奸诈也罢,只要能够无愧于心就行。

    行走于世俗,多了许多“人气”,不似龙虎山那种虚无缥缈的“仙气”,这种感觉,很不错。

    三人在听天街逛了大半天,白也看上了一根小巧玲珑的百花簪。

    百花簪颜色艳丽,如盛开的牡丹,一根小小发簪,却是一件品秩不低的法宝,要价一千块灵币。

    卖家是个嘴巧伶俐的年轻男子,身穿墨绿长袍,头别一根白玉发簪,一身富贵气,倒不像是个摆摊小厮。

    见着了白也的目光,又看了看白也身旁的于馨,男子立即脸上带笑,热络推荐起来,“公子,可是要给夫人买一发簪?贵夫人生的如此天姿国色,若是别上咱家这百花簪,不是小的自夸,便是天仙下凡,也要自惭行秽。”

    男子在这听天街混迹了十余载,一身察言观色的本领可谓炉火纯青,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更是出神入化。

    眼见着眼前公子哥气度不凡,分明是那大宗门里出来的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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